立子異言堂

.文章構想時間:2000/02/20

■文章標題:先做了再說!

■前言︰

小立子在大學時,曾經和另外三個人組成「四大爛人」團(又稱 LP 合唱團) (啥?LP 是什麼意思?英文是 Lam-Pa)(不會發音嗎?給你個提示,第一個 字唸「懶」),我們曾經寫了不少首超難聽的爆笑歌,如「醜男自傳」、「醜 男當道」、「醜不啦嘰」等等,而我們四個也是系上最奇怪的組合。

首先,我們的姓氏都頗少見。像我,我姓「曹」;卜仔姓「卜」;志國姓「安 」;而偉民則姓「高」(雖然姓高的人多了一點,但是身高有到 190 的人還 姓高,這就少見了吧!),我們曾經互相拿彼此的姓來開玩笑。

比如說,我的兒子要叫「曹屎仁」;志國的兒子要叫「安全帽」;卜仔的女兒 要叫「卜乳動物」,而偉民的女兒要叫「高跟鞋」等等。

其次,我們都有些專長是彼此交集到的,好比說,有兩個電腦很強(我和志國 );有兩個團康很強(我和卜仔);有兩個吉它很強(我和偉民),所以彼此 具有互補的情況(有沒有看到,我三樣都強!哈哈哈!)。

再來,就是我們四個在對方遇難時,不但不幫助他,反而還聯合攻擊那個倒楣 的死豬。

隨著卜仔在網路上被我開扁了好幾次後,偉民也終於開了金口,向卜仔開炮了 !嘿嘿,卜仔,休想叫我幫你,我還會害死你!

偉民,動蒜!偉民,動蒜!
■作者:偉民 ��文章主分類:心情生活 ��文章子分類:生活隨筆
■文章標題:先做了再說!

Dear 各位異言堂堂友們:

我相信大家一定相當認同卜仔的文章的確發人深省 (醒 ),不是心有戚戚焉, 就是看到就「深」入熟睡永不清「醒」,不過卜仔你下次可不可以寫短一點?

「人類因為有夢想而偉大」這句話不知道是誰發明的,我卻只能對這句話認同 一半,理由很簡單,看卜仔你的例子就可以驗證了。我想我認同的是夢想的確 可以是讓你創造及進步的,但是光有夢想而沒有行動力(我是指你知不知道自 己有沒有能力及你有沒有真的去做),那是白搭,講難聽一點,那叫幻想。

幻想好不好?說這個問題見人見智,偶爾說說當白日夢可以,經常幻想,別人 可就成為你思想垃圾的迫害者。

說的更具體一點,我十分認同卜仔你的理念,特別是為社會中的弱勢團體創造 理想及服務,但是…我更認同曹公公的說法,堂友們你說,該怎麼辦?

我想我寫這些的目的,主要是在告訴親愛的卜仔及大家,如果你真的認為你有 理想,那麼請你先踏出第一步,再傾全力去完成它,別再只是「我想做」了, 應該是「我現在正在做」才是!明白嗎?「想做」是沒人理你的,「正在做」 才會有人幫你。

如果你真的執意,就去花蓮找萬育維老師吧!或許她會幫你。

(立子註:萬育維老師,是我們在大四上學期的時候,把我、卜仔和偉民當掉 的老師,害得我們可能會因此延畢,最後經由卜仔死纏爛打的絕招,讓萬老師 為我們網開一面,於下學期特別再開了一門課,才讓我們終於順利畢業)(所 以萬老師是我們的救命恩人)


如果你也知道你只是隨口說說的,幫個忙別再亂說了,死後有審判的,管你相 不相信,至少有人會認同我這句話。

人都需要被認同,所以有人願意花許多時間將他的經歷過程及完整的想法告知 他人,這部分的毅力及決心,我是十分佩服卜仔你的。當然這方面還有立子這 位非常醜的帥哥,自以為貼了一張他和他女朋友的合照就想和牠結婚嗎?(好 ,你馬上和牠結婚我就包 2 元紅包給你)(立子註:SHIT!! 兩塊錢就想要我 就範?放屁!)

但是我仍然衷心給卜仔你一個建議,假如你認為社會是如此讓你憤世忌俗,那 麼請你站出來做一股清流,但是前提是,文章要別人可以看的下去(我是指這 個人看文章的耐力),還有,先做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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