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標題:我家傻頭
「是誰規定情人節一定要送花的?」
這是我問傻頭的問題,因為新聞中正在播那情人節一把一萬元的花束,看的我好心疼。
不愧為傻頭,想了好一會兒,終於很喜瑞而斯的回答我:「不知道,不過還好我從不送你花的,還好還好!!」
啊?
這就是我家傻頭,那個常會弄得我哭笑不得的傢伙。
其實「傻頭」這個名字曾讓他非常反感(因為他一直認為自己該叫JASON或PETER這一類帥哥專用名字的),雖然我覺得再也沒有比這更傳神的名字,但看他那抗拒的模樣,一度也有點不忍心。正打算以後別在人前這樣叫的那天,一個好笑的景像笑倒當場所有的人:這位老是叫我別叫他「頭頭」的人竟在他的內衣領上用奇異筆寫著斗大的黑字「TOTO」。
哈哈哈!!
這也是傻頭,有時真不知該說他可愛還是好笑
我們常常吵嘴,有時為了一碗麵,有時為了一個表情動作,更多時候是為了不知名的原因。不明白爭執是為了什麼,也許,只是愛吵完後那種互相撒嬌低頭的甜蜜,才會老是想辦法惹毛對方吧?
從沒告訴過任何人,第一眼看到他,我知道這個人的是我想要的;那是一種很確定卻又恐惶的心情。從沒有過的心情。
才相信:人的相遇,若是註定來作朋友,怎麼都成不了情人;而那個註定該跟你相戀的人,不管多曲折,一定會相遇。
一切都是註定。
那時,他原只是來代同學的班,第一天來上班還遲到,一幅不想作的欠扁樣;而我,剛逃開一場混亂的感情,只想在那個單純的環境臨時落腳。沒想到,這樣不經意的相遇,會註下這段感情;更沒想到,在眾人都不看好、甚至不祝福的情形下,我們也交往兩年了。
兩年的時間不長不短,但其中的甘甜苦澀卻足以寫下好長一頁。有時我們也會想:若當時任何一方一個念頭改變,平行線般的兩人就沒機會碰面,也再不會今天這種局面。
那又是怎樣一個光景?
不知道。只知道自己是喜歡他的;雖然他不算太體貼,也不夠溫柔,出手也總不大方,像個孩子似的,偶爾還會耍小性子,但我就是那麼義無反顧的知道:我就是喜歡他。
那種感情,像是喜歡自己身體一部份似的自然而重要。喜歡他,並放肆的享受他的疼愛,是一種庸俗又特別的快樂。
我家傻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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