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標題:另一種社會責任
拜讀哇哩的大作「偶像的社會責任」後,小妹對於「社會責任」有另外一種看法。
還記得前陣子鄭中基酒醉鬧機事件嗎?搞的滿城風雨自己也受傷,臨了還得賠錢,打官司,對他的演藝事業造成不小的傷害。
另外一件是 SOS 罵布袋戲電影和布袋戲迷,罵完隔天韃伐聲不斷,最後還有許多中南部的戲迷北上抗議。
這兩件事發生時我都有去看網站上的討論文章,看完後發現,原來迷戀偶像是真的可以不計一切的去合理化偶像的所作所為。
先說說鄭中基這件事吧!我看完鄭迷們結論後認為一個最好笑也最不可思議的(在此先聲明,本人對這兩組例子的當事人無任何偏見,不要投訴我):
「空中小姐幹嗎給他那麼多酒,都是空中小姐害的啦,空姐不給他,他就不會喝醉!」
(贊成這種說法的人還不少,這種論調像不像偷車人說:「都是他把鑰匙留在摩托車上的啦,車上沒鑰匙,我就不會騎走了啊!」)
坐過飛機的人都曉得,雖然飛機失事率遠比其他交通工具來的低,但只要真的發生,人員生還率也是一樣很低,所以鬧飛機是非常的令人感到恐怖及危險。(所以全世界有關飛安的刑罰都特別重)
另外 SOS 在自己主持的節目中批評布袋戲與戲迷,支持者大都是用很可愛的網路語氣說:「他們不做作,不假仙,她們批評的都是事實啊!」(害我自己拼命檢討,原來我不理我討厭的人是做作,假仙)
「偶像的社會責任」
許多人說偶像也是人,他們也會犯錯。我很贊同這句話,因為他們不是聖人。但做任何事前應當冷靜想一想,看看場合,時機對不對。因為有人喜歡他們,所以也就會有人認同他們進而模仿。
當初會選擇這個行業,想必也大約知道自己的私生活和一舉一動會被別人用放大鏡看,用高標準去衡量,這也是沒辦法的事,雖然是很無奈(不過這些偶像們掂掂自己荷包,心理應該會平衡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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