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標題:國民黨的錢,我也有一份!
國民黨在總統大選中敗選了,接下來的問題是,黨產還要不要信託。
本來連戰在選前曾公開宣佈,當選後要將黨產信託,讓政黨的財務更透明。原本大家都很期待,不過選輸了,還有沒有呢?
【黨產從何來】
講到黨產信託,一定會從源頭問起,黨產從哪裡來的?顯然,黨產的來源一定是有人把他「生」出來的吧!
【我也想分黨產】
先出個選擇題。
你認為黨產的來源是?
A、搶來的
B、偷來的
C、黨員繳黨費來的
我的答案是:C、黨員繳黨費來的。
原因很簡單,因為我想分黨產。
不要笑,這很嚴肅的。我知道有很多讀友也是黨員,我在為大家爭取福利!
【黨產信託的獲利歸誰】
國民黨是法人,他是由許多自然人所組成的。而這些「許多自然人」當然就是黨員(會員)啦!
黨產信託或是拍賣後的獲利該歸誰?
有人說,應該歸全民所有。
錯!
黨營事業獲利是屬於法人機構的獲利,就算要分享,也該由黨員共享才是。
回到題目,如果黨產是偷來的,搶來的。照道理,應該要歸還才是,問題是該還給誰?如果當初是強佔民宅、民地,也許發還土地(或相對合理的金錢)就算了,如果是承接自日本政府的呢?
還給日本?還是還給日本佔領台灣前的地主呢?
更何況,民主社會強調依法行事,就算當初真的強佔民地,接收日本人的房舍。過了這麼久,只怕也早過了追訴時效,原有地主也只能摸摸鼻子認倒楣了。
【分黨產】
據國民黨自己宣稱,國民黨黨員共約有230萬人。
若依財訊在 2000 年 01 月 15 日出版的「拍賣國民黨-黨產大清算」,一書指出(以下轉引自原書):
「二十世紀末,國民黨具有控股權與經營權的「黨營」事業,至少有六十六家,比國民黨單方面認為持股達五○%以上才算數的二十七家公司,多了許多。在這六十六家公司當中,能夠取得財務資料的四十三家公司,一九九八年底總資產就超過六千億台幣…
自一九九三年起國民黨陸續為旗下投資事業的七大控股公司辦理股票公開發行(須將每年度財務報告交由會計師簽證、提交主管機關),但國民黨仍有許多隱藏性資產,例如神秘的海外黨產、海外投資,是黨營事業最大「黑盒子」,更別說透過其他管道(如廣設子公司)、作帳技巧等等來為黨產蒙上層層面紗。」
另外,根據新新聞週報 2000/01/04 記者黃創夏的說法:「國民黨的黨產到底有多少?劉泰英在日前說是兩千億元;在三年前,曾經有人估說三千億元,再早有人說是八千億元;甚至有人估計是上兆元。黨產膨風膨到人人瞠目結舌,對國民黨的家業既羨且恨。但是,當連戰說要信託黨產了,國民黨的黨產卻馬上「縮水」,四日,國民黨投管會執行秘書劉大貝表示,認定上祇有國民黨持股
51% 以上,以及國民黨擁有主導權的公司,才稱為黨產,因此根據七大控股公司的總資產在八十七年的資料來看,資產總額是一千四百七十億元,負債總額是
787 億元,但今年的投資有所成長,淨額約在八佰億元黨產的總資產早已經超越 6000 億。」
身為黨員的我,忍不住拿起計算機算了起來:如果黨產從 800 億到 6000 億。則,每個黨員可分到 3 萬到 26 萬現金。
你現在知道國民黨黨證多值錢了吧。
【認真的說】
最近這些日子,一直有人主張清算黨產,收繳國庫。我個人則不認為這是合理的行為。
套句我們常說的:「媽的,你是共產黨啊!」
這種改朝換代後,抄家鞭屍的動作,是封建時代的暴民行為,已經不是民主時代應有的態度與行為。
私有制度既然已經是臺灣地區行之有年的規範,每個人就該遵守這個遊戲規則。
過去的事情,已經是既成事實。便該用理性的態度去處理。
展望未來,反而是該認真去對相關法令重新檢視。例如在政黨法中強制規定,政黨不得經營(介入)營利事業。從根斷除國民黨的金錢帝國。
至於已經擁有的黨產(土地、股票等等),無論是修法強制成立政黨共用基金,甚至說是收歸國有等等,都該先以修法(立法)的方式取得執行法源,再進行動作。
你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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