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標題:迷信
■前言︰
我是基督徒,你們相信嗎?
其實,在我的觀念裡面,信奉宗教有迷信(不辨是非的信)、盲信(不知所云的信)和亂信(不明就理的信)三種分類。
也就是說,假設基督教是正確的宗教(我是說假設啦),那麼,並不代表信奉基督教的就一定會上天堂。因為有很多人誤解了聖經的意義,反而走向了被毀滅的一路。
我也從不在我的死黨面前傳教,不是我不支持我自己的宗教,而是,他們能夠在我的身上看到一個基督徒的特質(呃,應該是說比較「先進」的基督徒特質),如果他們有興趣,用不著我來說。
我的意思是,也是有那種吃齋唸佛的人喪盡天良;也同樣有穿著聖袍的人玩著性變態的遊戲。
身教遠比言教來得重要。
自己連一個基督徒都做不好了,憑什麼要求人家尋求永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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