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構想時間:2000/09/28
■前言︰ 當MP3這個規格剛推出時,我出於好奇,買了一張內含十五個歌星的專輯的MP3光碟片(那一片現在不知跑到那裡去了),對MP3的音樂型態感到驚訝。 然後,美國那邊的唱片行群起控告靠著MP3賺大錢的廠商;可是台灣這邊卻沒有太大的動做。其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這裡的盜版比MP3更嚴重。 我說得沒錯吧?雖說正版CD裡面有一大堆的「贈品」,但依舊拚不過那些沒有贈品的盜版。 老話一句,便宜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