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構想時間:2000/10/22
■前言︰ 如果自己是以著非營利的方式在發電子報,而你發現有人利用你寄的電子報來賺錢,而且還是看都不看就把你的電子報給砍了,你會不會不爽? 其實我也是偶然才發現這種情況的。可是,基於「訂閱自由」的理念下,我只砍一次。如果他們又再繼續訂閱我的電子報的話,我就當做沒看見。 這個東西在另外一個站討論得相當的激烈,畢竟,很多事情牽扯到「錢」就會變得很骯髒。 我也贊成卜仔的講法,因為,你無權強迫別人訂閱你的電子報,可是,換過頭來說,你也無權刪除別人訂你電子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