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子異言堂

.文章構想時間:2000/12/28

■文章標題:再撐一下下

■前言︰

我對「死亡」有一種看法,人的一生一如一本書,假如你認識了一個朋友,那你正在翻閱他的目錄;而你若和某個人常相私守時,你正在仔細閱讀他的一切。

書會泛黃(老化),會破損(死亡),可是,你卻記得書本裡面寫了些什麼,所以你會懷念這本書。

當然,當你的書本也破損時,就會有好幾本書的回憶隨著你而消失。

我覺得「安樂死」比較適合於罹患重病,已經確定無法起死回生的人來使用,我並不認為自殺是一種安樂死。自殺是因為「不安樂」而「尋死」。

活著的時間這麼少,早就應該要活得快快樂樂的,否則,等你死了,你死的時間可長了。

■作者:c.4 ��文章主分類:心情生活 ��文章子分類:生老病死
■文章標題:再撐一下下

【安樂死合法化】你是贊成還是反對?

這一直是個備受爭議的話題,也是常被拿來作為辯論練習或比賽的題目。

我無意去高唱蚼蟻尚且偷生,好死不如賴活著的大道理,因為事實上有許多病痛是超乎擁有健康身體的人所能理解的範圍,不在苦中是無法真正體會。

而期許「能有尊嚴地離開」算是這些想要安樂死的人最大的希望、僅剩的要求。對這些人來說,死,或許真的是最好的解脫、唯一的答案。他人又何苦剝奪或者說吝於給予。

只是,不禁又要想…對於因失戀、生意失敗、學業壓力過大…等因素自殺的人,相信我們大多數都會感嘆地說:『啊∼真傻!』

然而,對他們而言,不也是因為痛苦的無法再撐下去所做的選擇嗎?痛苦不是只有肉體上的,精神上的也一樣有令人難以負荷的情況,也許更甚。

這樣說來,這些自殺的人是否也是在尋求另一種安樂死呢?

對甲來說緣分已盡那就祝福彼此﹔對乙而言失去愛人寧可與之同歸於盡。

對甲來說即使窮途潦倒仍有未來﹔對乙而言一旦投資失誤就似萬劫不復。

對甲來說天下之大必有我發揮的空間﹔對乙而言畢不了業或考不上學校即如世界末日來臨。

對甲來說只要還有一口氣在就有希望﹔對乙而言在醫生宣佈得病的那一刻就判了自己死刑。

諸如此類的例子多得很。痛苦的程度該如何定義?可有標準?

想辦法培養自己對失望、無奈和痛苦的忍受力;提高面對挫折、壓力和失敗的承受度,再撐一下下吧!

人生不如意或許十常八九,生命奇蹟、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例子卻也偶可聽聞。這樣突如其來的轉圜,先決條件是你必須餘留給自己那樣的空間與時間才有機會看得到、抓得住。

太早放棄,總是自己圖個痛快卻遺留給他人消化你那承受不起的歷練,可公平?

生命或許應該是不僅對自己也在與他人相互負責下才顯得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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