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標題:愛 沒有條件
��作者:micky
有一篇關於男女擇偶條件的文章,文中述及了經過意見調查的各式各樣條件匯總,在我看來,這些條件好像虛無的有些無法觸摸、體會,有點像是菜市場�埵[喝著稱斤論兩,貨比三家似的,漫天要價就地還錢,如果說,古代媒婆只靠一張糊糊的嘴,那麼,這些擇偶情報很適合留作參考。
愛,是一種感覺,是一種感官與精神的綜合反應,無法以條列方式逐一列舉說明,或有人歸類為磁場相契合,總之,我並不認為這一個字能給很精確的定義或以條件說來涵蓋一切,若能單以經濟條件,門當戶對,或者是外貌匹配,甚至是是否孝順,喜愛家事等等來作衡量,那可能就不會有卓文君私奔司馬相如,溫莎公爵不愛江山愛美人,以及容貌外表均屬一時之選的影視金童玉女仳離等等淒美愛情故事或是花絮八卦了。
外表的樣貌,或許是吸引對方的第一個原因,但這熱度可能持續不了多久,就好像女人的衣櫃�堨羶楔痐@件衣服一樣,再怎樣精細的剪裁,再怎樣巧妙的針車縫繡,再怎樣絢麗的花色布料,穿了幾次,還是會膩的,更何況歲月催人老,目前的科技還無法讓人永遠維持年輕時的樣貌,這也是當今許多少女會想趁年輕貌美時拍攝寫真集留下倩影回憶的原因,如果對方空有一幅姣好的面容身段,而卻與你話不投機,那麼,除非你只想帶著個模特兒出門,享受眾人矚目的成就感,不然的話,只挑外貌,會讓你快樂一下下,怨嘆好久好久。
又有人強調經濟條件,要有車,有房,有佣人,還要司機接送,沒錯,經濟條件是很現實的問題,但經濟無虞,是否就能保證生活甜蜜美滿,幸福快樂呢?或許,看一下所謂豪門怨婦的故事,大概可以回答這個問題,而白手起家,從無到有的小夫妻創業故事,在各行各業公司大老闆或菁英人士的傳記中屢見不鮮,多少也可以作為經濟條件不是重點的另一佐證,當然,先苦而後甘是這一類愛情的必經之路,不過,可也得冒著貧賤夫百事哀的風險,還得提防只能共患難,不能共享樂的另一半在經濟情況改善後另結新歡,有了新人忘舊人。
至於門當戶對這種算封建迂腐的思維,大可不必了,英國和日本皇室家族陸續加入平民新血,就說明了門當戶對這類條件早該被揚棄,而使婚姻關係的聚光燈回歸到兩造當事人本身。是否系出名門,與出身之貴賤,已經不是排在前面的考量因素了。而孝順及做家事等等屬於婚後的互動關係,不是在婚前所能評量的,暫且不論,如果你想先試婚同居,看看對方是否孝順會做家事,若對方願意,我也沒話說,不過,試了以後不滿意,特別是早就過了試用期限時,雙方能否一刀兩斷好聚好散,我倒是很懷疑。
愛情是盲目的,這句話可能比一些列舉的條件要來得貼切許多,除非是賣身葬父或待價而沽的新娘買賣,或單純的媒妁之言甚至指腹為婚,可以把愛情這條件排除在考量之外,否則,擇偶,這件人生大事,無從自外於愛情,而這盲目的愛情,是可以令人不計代價的,「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多少刻畫了在愛情的國度�堙A是沒有任何會計成本概念的,只有愛或不愛兩種考量。而你愛對方那一點?這個問題頗難回答,答案想必不是獨一無二的,純粹是一種抽象感覺,至於雙方能否產生交集夾角,或者是永遠的平行線,可不是一方盲目不計成本的付出,就能得到對等回應的,這得看雙方的緣份是否足夠,有緣無份,正點出了許多愛情走到勞燕紛飛或始亂終棄的結局,想要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可沒想像中的浪漫容易,如果一對夫妻,能像歌手趙詠華的歌曲「最浪漫的事」歌詞中所描述的情節,在老到那兒也去不了的時後,還能與另一半坐在搖椅上慢慢聊起往日收藏的點點滴滴,真可說是過五關斬六將,克服了種種可能的問題包括意見不合起爭執,外遇,財務,子女教養等等,數十年間經營有成,這樣的結局著實令人欽羨。
許多離婚故事當事人談起離婚的原因時,都歸咎於「個性不合」,這倒令我有些匪疑所思,事實上,因著每個個體遺傳因子不同,復以後天成長環境互異,要在適婚年齡內所認識的區區幾千人甚至只有幾百人內找到個性完全相同,或正巧像齒輪鏈條一樣相契合的另一半,可能性微乎其微,以個性不合來作為分手原因,恐怕不是很恰當,在個性不合之外,更應該探究的,該是雙方的調適與容忍,尊重與互信,雖然說夫妻一體,但本質上畢竟是二個獨立的個體,有各自的思考模式,生活細節,習慣喜好,如果單單一紙婚約或牧師證婚人的諄諄教誨,就想改變對方適用了數十年的生存本能,似乎太樂觀了些。
前一陣子朋友寄了「新分居故事」給我,內容大致是描述一對夫妻因愛情結合,但因生活習慣互異,協議分居二地,像婚前一樣的約會碰面,給對方更多的空間,減少因磨擦產生的詛語不合,享受更完美的婚姻生活。
乍聽之下是很理想的,不過,這種方式,能真正採行的夫妻,恐怕不在多數,此文作者自己也承認這點,那麼,是否有更折衷可行的替代方案呢?
我倒是有一個「先當室友」的構想,既然有人結婚後沒搬進同一個屋簷下,誰說,結婚後就要搬進同一個房間呢?特別是雙方婚前大多是各自住一個房間慣了,婚後無論是否買了新居,或仍與長輩同住,一下子要跟另一個人「擠」一個房間,恐怕短時間內還很難適應,既然說睡破三張草席,還摸不清枕邊人的心意想法,那麼,每天同床共枕在婚姻關係中的必要性,值得再商榷,特別是現代工商社會,女性走入家庭後未必走出社會與原來的工作職場,職業婦女的工作壓力與經濟能力不遜於男性,她也需要除了廚房以外另一個可以獨自工作,思考,與不被打擾的空間。
這時,同住在一個屋簷下的兩個不同房間,就是一個比較簡單,經濟的方法,在各自的房間�堙A隨便你喜歡整理得整齊清潔,或習慣東丟西扔,都可以保有原來的生活習性,不必為了誰而改變,更毋須為了臭襪子亂丟這種小事吵得夫妻反目,如果你的另一半要進你的房間,而你習慣平常關著房門,他還是得先敲門問你行不行,好不好,如果你平常喜歡敞開大門,那對方也會樂得在經過你房間前不經意的窺視現在你在幹嘛,或順道從背後給你一個體貼溫暖的擁抱,如果你進了對方房間,來者是客嘛,想必不會太挑剔「室友」房間的擺設,而這房間的主人,也該有基本的待客之道才是,不過,唯一可能多支出的機會成本,除了少一間房間可以分租給別人之外,可能就是必須購置兩張雙人床才行,而附加價值是,一個人睡雙人床比睡單人床舒適的多了。
既然,愛情無法量化,男女雙方的性格也是渾然天成的,那麼,能否協調出一種適合雙方的共處模式,以及雙方均有成熟的想法,能互信並尊重這紙婚姻契約的基本精神,可能就是這樁婚姻能否成功的關鍵,這應該也是古代沒有任何感情基礎的媒妁婚姻能夠維持的原因,畢竟,婚姻是一種責任,傳宗接代,是比較刻板的講法,但適者生存,卻是生物學上不爭的事實,如何能讓自己的基因延續下去,是這婚姻關係中不可忽略的責任所在,婚外情與沾色腥也許能得到些許短暫的快慰,除非進一步有了非婚生子女,否則便有如船過水無痕,是沒有任何意義的,甚而可能衍生更多的精神困擾甚至是社會問題與潛在危險,此外,在目前社會禮教規範下,這樣產生的子女是否能享有正常的對待關愛與教養,恐怕仍得三思。
幸好,人的想法與作為是會隨環境,經驗而成長改變的,這也就是雙方應能協調出一種適合的相處模式的論據所在; 在婚姻關係中,多保持一點心理距離,多幾分新鮮感,多包容對方幾分,多承擔些責任義務,那麼,因「了解而分開」的憾事想必會減少許多,在年邁之時,仍有老伴長相左右的美事,想必是人世間最幸福的事了,只羨鴛鴦不羨仙,不就說明了一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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