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子異言堂

.文章構想時間:2001/08/14

■文章標題:走在前面的人

■前言︰

哇哩的這一篇新詩讓我想到很久以前,PC Rush雜誌的名砲轟作家「豆花堡主」曾對我這個菜鳥編輯說過一句話(註:他是新人類資訊科技的老闆,而新人類也是我第一個上班的公司,實在話,我是因為豆花堡主而到新人類的說):

「我要做的,就是讓你們永遠無法超越我,這樣你們就會一直追我,一直進步。」

這句話對我而言是一個很大的啟示,因為我進一家公司的主要目標就是「超越最強的那個人」。

請注意,是「超越」而不是「幹掉」,這可是有很大的差別,因為「幹掉」對方對公司不利,我要的是百分之一千的成長。

不過,那個時候豆花堡主並不是我要超越的人,因為他的工作和我的目標不一樣(註:他負責經營一家公司,那不是我要的目標)。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走在「前面」的人,可是我確信我在跑的時候,我是「用命在跑」,那種用生命當賭注來做事的觀點,絕對和一般的上班族不一樣,所以我常被別人嘲笑我天生勞碌命。

不管,追不追得上我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反正等你發現你在休息而我還在跑的時候,你就會知道我們的差距有多大。

■作者:哇哩 ��文章主分類:無法分類 ��文章子分類:新詩
■文章標題:走在前面的人

��作者:哇哩

背後沒有長眼睛,加上不願意回頭的關係,一天之中我的視野有百分之九十停留在那些越過我的人身上。

眼睜睜地看著有人從背後竄出,看著有人從眼前消失。

並不太清楚自己屬於潮流中的那一段,唯一能看懂的也只有視野所及的一小撮人,和這些人懶得回頭的背上。

視野的百分之九十,全部落在看不到我的人的上。

我的背影,落在別人的百分之九十的部份視野裡。

繼續向前行...

有那麼一點風塵僕僕地,想要完成旅途。來不及回頭想想空間下的立體感,想它是不能可以說我落在那一段。什麼笑的哭的都不必當一回事,也不可能會被當一回事。

走在前面的人,不必擁有臉,不必在乎美醜,不必告訴別人真面目是什麼。

這些問題只要讓走在後面的人煩惱就好。

行徑中,
僅存的百分之十,用來看路。

  [回到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