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標題:電玩節目廣告不好拉-誰是無冕王? ��作者:哇哩
■第一代
「你們當記者的不要亂報嘛!」哇爸爸曾經很認真地教誨他的女兒,當時他正看到他所支持的政治人物委屈備詢。
「你不會是看了我那篇『8吋晶圓廠和12吋晶圓廠有一腿』的文章吧?」為了把哇爸爸從嚴肅和苦情中救出來,我只好跟他說:「8吋晶圓廠和12吋晶圓廠只是有可能由同一個父母生的而已。」
媒體所扮演的角色很奇特,雖然「檯面上」沒有很高的薪水,但是許多人在求證的時候都會運用「報紙上說」、「電視演的」等等字眼博徵,可是除了當事人之外,很少有人會去推翻自己得到的知識,道理很簡單,接觸媒體只是一種消譴,閱聽人沒必要把自己的休閒娛樂搞得太複雜。
所以搞媒體的人都有一個很好的臭名,叫做「無冕王」。意思是指在鏡頭前他最大,他所明示暗示的事你都必須要被帶著走,適度的接觸甚至可以讓人達到被催眠或被教育的效果。
一山還有一山高,有了無冕王,自然有無冕太上王。
■第二代
廣東人要不是在狗吃包子時待命,這個食物鏈就不算完整。媒體之所以會發展成一種「行業」,就是因為它後面有很多很大的金主支持。
如果你一天看一小時的八點檔,那麼碰到廣告的機會是20到25分鐘,可是如果你是那種遇到廣告立刻去廁所或者是轉台的人,那麼廣告對你而言沒啥用處。可是為什麼龐大的廣告費仍然能夠成為一個電視台還能是否安穩的關鍵?
「卜子很帥不是刻板印象,而是眾人眼見為憑,不爭的事實。」
主動往自己臉上貼金的人最不容易得到別人的信任,所以大家看到卜子自吹自擂的話,只會覺得這個孩子真愛說笑,但是不容易相信那是事實。如果今天是一個陌生人主動向別人介紹卜子,對沒機會見過卜子的人而言,可信度將會大為提升。
廣告的利基點就是如此,利用媒體有「扮演一個客觀的第三者,向受眾對事實善盡陳述」的責任,用合法的手段買通媒體,一方面提供閱聽人可能需要的資訊;另一方面拉近自身與第三者的關係,可以在壞消息要爆開之前先行補妝。
出錢的是大爺,媒體只是選擇做一個什麼形式的傳聲筒而已。
■第三代
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不認為電玩節目廣告拉不到的問題在廣告主身上,而是電玩本身。
1.7的收視率要真是最高收視數值,隨便一部瓊瑤小說改編的電視劇收視率都比電玩節目高了。加上早期電玩產品除了電視遊樂器之外,以賭博性電玩最為風行,隨便一台水果盤或吃角子老虎(我們這邊叫它麻仔檯)都能成為抹殺電玩形象的大功臣。對於沒有概念的廠商而言,支持電玩也相對支持玩物喪志的人,誰願意真的和衣食父母的父母作對咧?
再說,電玩節目對廣告主的威脅性也不可能大到那去,誰會在努力把無聊的蚊子遊戲介紹出來時還跟你附帶提起某一個品牌的泡麵裡有蟑螂?
除非這些青少年能成為有孩子有薪水的中堅,並且不阻止他們自己的小孩碰電玩,不然電玩節目要有廣告進帳還真是一件不簡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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